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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项目监理招标结果公告

2016-05-18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名称

毕节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项目监理招标

建设单位

贵州省毕节强制隔离戒毒所

代理机构

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

2016年5月17日11:00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北京中景恒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商务分

商务分


商务分


商务分


报价分


总分

95.88分

报价

2014770.00元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汲淑丽

类似业绩

司法部燕城监狱改造工程等

第二中标候选人

重庆华大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商务分

商务分


商务分


商务分


报价分


总分

76.85分

报 价

1998020.92元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魏建国

类似业绩

重庆市涪陵监狱改扩建工程等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国龙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商务分

商务分


商务分


商务分


报价分

总分

71.75分

报 价

2081770.30元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刘远明

类似业绩

贵州省金西监狱迁建工程监理招标等

公 示 期

2016518日至2016520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