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及时的招投标信息平台

遵义市红花岗区幸福花苑廉租房一、二期工程长期性用电 BT 施工中标公示

2013-06-13 查看 1 次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遵义市红花岗区幸福花苑廉租房一、二期工程长期性用电 BT 施工

中 标 公 示

工程名称

遵义市红花岗区幸福花苑廉租房一、二期工程长期性用电 BT 施工

招 标 人

遵义市红花岗区安居工程建设发展中心

代理机构

贵州国询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3年6月13日14:00

开标地点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汇川区南京路城上城六楼)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遵义市正业电气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商务分: 总分:87.40

报价:4792651.95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遵义市富强电气建安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商务分: 总分: 83.58

报价:4813626.25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商务分: 总分:

报价: 元

公示期

2013-6-13至2013-6-15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二○一三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