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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联合大沟引水工程等8个引调水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结果公告

2016-06-06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名称

金沙县联合大沟引水工程等8个引调水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建设单位

金沙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代理机构

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

开标时间

2016年6月3日10:00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商务分1

 

商务分2

 

商务分3

 

商务分4

 

报价分

 

总分

85.39分

报价

下浮10%

项目负责人

王朝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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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远县翁工水库工程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拓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商务分1

 

商务分2

 

商务分3

 

商务分4

 

报价分

 

总分

84.43分

报价

下浮7%

项目负责人

黄正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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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县落水洞水库工程

第三中标候选人

毕节市勘测设计研究院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商务分1

 

商务分2

 

商务分3

 

商务分4

 

报价分

 

总分

61.29分

报价

下浮8%

项目负责人

刘仁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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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龙官桥水库灌溉工程

公示 期

201666日至201668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附件:

004.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