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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结果公告

2016-06-08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

金沙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

招标人

金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代理机构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6年6月7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金沙县宏大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85.2

报价(元)

7085800.30

项目经理

敖怀伟

业绩

金沙县岚头镇初级中学男生、女生学生宿舍楼工程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淇铃交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81.3

报价(元)

7141535.90

项目经理

张彦

业绩

毕威高速西互通连接线草堤集中安置房项目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构皮滩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77.06

报价(元)

7203983.19

项目经理

罗宗义

业绩

余庆县觉林镇实验学校教学楼、学生宿舍工程

公 示 期

2016年6月8日至2016年6月10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 相关请求及主张;

  5.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