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公 示
工程项目
大方县第二期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试点项目
招
人
大方县国土资源局
代理机构
贵州业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6年6月12日10:00时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江西省海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 2: 技术分 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技术分 6: 技术分 7:
总分:
75.74
项目经理:
刘运光
报价(元) :
1597806.06
类似业绩:
/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成宇建设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总分:
72.88
项目经理:
易恬
报价(元) :
1595591.53
类似业绩:
/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建工集团第五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总分:
72.84
项目经理:
钟育麒
报价(元) :
1593749.37
类似业绩:
/
公 示 期
2016年6月15日至2016年6月17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