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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怀市城区污水处理二期工程项目三标段施工招标

2013-01-21 查看 1 次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工程项目 仁怀市城区污水处理二期工程项目三标段施工招标

招 标 人 仁怀市城市开发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 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 2012年12月27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豪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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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分: 总分: 95.23

项目经理或总监: 郝婧

报 价: 6205422.22 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建工集团第八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技术分8:

技术分9: 技术分10: 技术分11: 技术分12:

技术分13: 技术分14: 技术分15:

商务分: 总分: 89.22

项目经理或总监: 李宗武

报 价: 6224901.69 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绿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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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分: 总分: 83.56

项目经理或总监: 张佳

报 价: 6234257.15 元

公 示 期 2013年1月4日 至2013年1月6日

公示说明

根据《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 投诉事项基本的事实;

(4) 相关请求及主张;

(5)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交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