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遵义县急救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招 标 人:贵州省遵义县人民医院
代理机构:贵州智聚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13年1月5日
开标地点: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钢建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 技术分2 : 技术分3 : 技术分4 :
技术分5 : 技术分6: 技术分7: 技术分8:
技术分9: 技术分10: 技术分11: 技术分12:
技术分13: 技术分14: 技术分15:
商务分: 总分:
项目经理或总监:刘兴强
报价:191.95万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遵义高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 技术分2 : 技术分3 : 技术分4 :
技术分5 : 技术分6: 技术分7: 技术分8:
技术分9: 技术分10: 技术分11: 技术分12:
技术分13: 技术分14: 技术分15:
商务分: 总分:
项目经理或总监:邓光文
报价:191.95万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遵义南方广达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1 : 技术分2 : 技术分3 : 技术分4 :
技术分5 : 技术分6: 技术分7: 技术分8:
技术分9: 技术分10: 技术分11: 技术分12:
技术分13: 技术分14: 技术分15:
商务分: 总分:
项目经理或总监:干杨永
报价: 191.95万元
公示期:2013年1月6日至2013年1月8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