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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2015年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结果公告

2016-02-15 查看 2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

金沙县2015年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招标人

金沙县农牧局

代理机构

陕西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6年2月15日10点00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青州市水利建筑总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84.84

项目经理

李邦松

业绩

织金县白泥乡省级大规模土地整治项目

报价

19955278.18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梵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76.49

项目经理

文建松

业绩

六枝特区郎岱镇省级示范小城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报价

19955698.2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长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75.52

项目经理

唐小祥

业绩

惠水县鸭绒乡2012年度省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

报价

19955709.84元

公示期

2016年2月15至2016年2月17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