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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怀市消防大队营房建设项目设计招标

2013-01-21 查看 1 次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工程项目

仁怀市消防大队营房建设项目设计招标

招标人

仁怀市公安消防大队

代理机构

贵州公明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2年12月27日下午14:30

开标地点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广东建筑艺术设计院有限公司

技术分1

65.50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技术分8

技术分9

技术分10

技术分11

技术分12

技术分13

技术分14

技术分15

商务分

9.96

总分

85.46

报价

下浮20%

项目设计总负责人

刘原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阳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技术分1

53.17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技术分8

技术分9

技术分10

技术分11

技术分12

技术分13

技术分14

技术分15

商务分

9.75

总分

69.92

报价

下浮17%

项目设计总负责人

周可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阳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技术分1

49.73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技术分8

技术分9

技术分10

技术分11

技术分12

技术分13

技术分14

技术分15

商务分

8.74

总分

63.47

报价

下浮15%

项目设计总负责人

王媛

公示期

2012年12月27日至2012年12月31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章程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人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它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