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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关区经济开发区秀岭湾公租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桩基础检测工程)检测招标结果公告

2016-03-16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

七星关区经济开发区秀岭湾公租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桩基础检测工程)检测招标

招标人

贵州七星关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与管理局

代理机构

重庆市鼎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6年3月16日10点00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弘波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81.71

项目经理

潘秋林

业绩

中渝.万锦城项目A地块桩基础检测工程等

报价下浮率

50%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科建检测有限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68.44

项目经理

蒙科

业绩

国喜中心项目桩基础检测工程等

报价下浮率

50%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建筑科学研究检测中心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66.9

项目经理

徐继斌

业绩

毕节宗颐香山郦居工程1、2、3、4号楼等

报价下浮率

50%

公示期

2016年3月16日至2016年3月19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