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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七星关区长春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结果公告

2016-10-10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

2016年七星关区长春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毕节市七星关区财政局

代理机构

贵州泰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6年10月9日9点30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毕节市新禹水利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91.15


项目经理

刘佳云


业绩

/


报价

325530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湖南益众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87.37


项目经理

李军


业绩

/


报价

3255200.73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江西岳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81.61


项目经理

杨泉


业绩

/


报价

3169532.08元

公示期

2016年10月10日至2016年10月12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