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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城县2016年董地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综合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公示

2016-10-26 查看 1 次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

水城县2016年董地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综合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 标 人

水城县城市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

四川川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

2016年10月25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牵头人:贵州宏科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联合体成员:贵州长城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

16.72分

商务分

75.00分

总 分

91.72分

项目负责人

黄镇

报 价(下浮率%及费率)

施工下浮3.00%,设计0.70%

第二中标候选人

牵头人:遵义东方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联合体成员: 湖北佳境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技术分

16.18分

商务分

75.00分

总 分

91.18分

项目负责人

王昌春

报 价(下浮率%及费率)

施工下浮3.00%,设计0.70%

第三中标候选人

牵头人:贵州鸿友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分

15.50分

商务分

75.00分

总 分

90.50分

项目负责人

陈波

报 价(下浮率%及费率)

施工下浮3.00%,设计0.70%

公 示 期

2016年10月26日

2016年10月28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