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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七星关区2015年碧海片区城市棚户区1号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招标结果公告

2016-11-10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

毕节市七星关区2015年碧海片区城市棚户区1号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招标

招标 人

毕节市碧海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6年11月1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唐山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74.6

项目负责人

张向荣

业 绩

通辽市建国片区基础设施道路及配套管网工程等类似业绩

报 价

613210.00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74.27

项目负责人

朱彤

业 绩

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旺步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设计等类似业绩

报 价

622944.00

第三中标候选人

湘潭市规划建筑设计院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65.41

项目负责人

晏益力

业 绩

德江县城南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小区附属配套和环境工程配套建设设计等类似业绩

报 价

632710.00

公示期

2016年11月10日至2016年11月12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