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 遵义县乐山镇卫生院建设工程 | ||
招标人 | 遵义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代理机构 | 贵州国询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4年3月3日09:00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汇川区南京路城上城六楼)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赤水市城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技术分1:技术分2:技术分3:技术分4: 技术分5:技术分6:技术分7: | |||
商务分:总分: | |||
项目经理:贾如霞 | |||
报价:492.03万元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省习水县第二建筑有限公司 | ||
技术分1:技术分2:技术分3:技术分4: 技术分5:技术分6:技术分7: | |||
商务分:总分: | |||
项目经理:刘世勇 | |||
报价:492.03万元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遵义恒盛建筑实业有限公司 | ||
技术分1:技术分2:技术分3:技术分4: 技术分5:技术分6:技术分7: | |||
商务分:总分: | |||
项目经理:曹清和 | |||
报价:492.03万元 | |||
公示期 | 2014-3-3至2014-3-5 | ||
公 示 说 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
2014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