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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城县2016年龙场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综合整治项目监理(二次招标)中标公示

2016-11-18 查看 2 次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水城县2016年龙场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综合整治项目监理(二次招标)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 水城县2016年龙场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综合整治项目监理(二次招标)
招标人 水城县城市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 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6年11月18日
开标地点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三维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陶春
报价分 20
商务分 29
技术分 39.71
总分 88.71
报价(%) 0.9%
第二中标候选人 武汉土木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李勖
报价分 20
商务分 5
技术分 33.76
总分 58.76
报价(%) 0.9%
第三中标候选人 江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刘荣恺
报价分 20
商务分 2
技术分 31.27
总分 53.27
报价(%) 0.9%
公示期 2016年11月19日至2016年11月22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