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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安底镇中心完小改建项目施工结果公告

2017-02-16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 公 示

工程项目

金沙县安底镇中心完小改建项目施工

招标人

金沙县教育局

代理机构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7年2月14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金沙县宏大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商务分


总分

54.07分

项目经理

王世华

报价

10940261.62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金沙县宏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商务分


总分

50.03分

项目经理

牟昌华

报价

10940300.6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毕节市市场开发建筑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商务分


总分

43.46分

项目经理

蒲发波

报价

10940566.31元

公示期

2017年2月16日 至 2017年2月19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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