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标 公 示
编号:YG-TR-2017-4
工程项目:铜仁市万山区茶店民族中学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招 标 人:万山区茶店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阳光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17年2月17日上午10:00分
开标地点: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铜仁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88.62 分 得票数:
项目负责人:向启家 报价:5984580.73元
类似业绩名称:
第二中标候选人 凤冈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总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分 总分:88.02 分 得票数:
项目负责人:文霞 报价:5977839.25元
类似业绩名称:
第三中标候选人 铜仁市顺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分 总分:81.86分 得票数:
项目负责人:秦应清 报价:5967541.04元
类似业绩名称:
公 示 期:2017年2 月17 日至2017年 2 月 21 日
公 示 说 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⑴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⑵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⑶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⑷相关请求及主张;
⑸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高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