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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潭县永兴镇污水处理厂(厂区土建)

2013-12-30 查看 5 次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工程项目

湄潭县永兴镇污水处理厂(厂区土建)

招标人

贵州省湄潭县乡镇供水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3年12月30日9时

开标地点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绿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分 1

100

技术分 2

100

技术分 3

100

技术分 4

100

技术分5 100

商务分

总分

得票数

项目经理

苗优优

报价

265.684835万元

类似业绩名称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建工集团第七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 1

100

技术分 2

100

技术分 3

100

技术分4 100 技术分5 100

商务分

总分

得票数

项目经理:

高尚平

报价:

265.791565万元

类似业绩名称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 1

100

技术分 2

100

技术分 3

100

技术分 4

100

技术分5 100

商务分

总分

得票数

项目经理

刘兵

报价

266.07619万元

类似业绩名称

公示期

2013年12月31日

2014年1月3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