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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大水治安派出所和交巡警中队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结果公告

2017-02-27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名称

金沙县大水治安派出所和交巡警中队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金沙县公安局

代理机构

贵州明诚招标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7年2月24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金沙县宏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商务分

 

总分

89.87分

投标报价

2549176.19元

项目经理

牟昌华

类似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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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金沙县宏大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商务分

 

总分

75.59分

投标报价

2563444.63元

项目经理

杨恒勇

类似业绩

/

第三中标候选人

遵义红业建筑有限公司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商务分

 

总分

74.75分

投标报价

2568864.45元

项目经理

汪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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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期

2017227日至201731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附件:

中标公示.jpg

评审报告.pdf

开标记录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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