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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山雅居建设项目(一期) 设计招标

2017-03-09 查看 10 次 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观山雅居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招标

招 标 人:铜仁市万山区开源投资集团鑫源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重庆吉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17年03月09日09:30时

开标地点: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重庆市建筑工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商务分:                   总分:83.76分

项目负责人:李  勇        报价: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计费下浮30.9 %

第二中标候选人:重庆博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商务分:                   总分:72.02分

项目负责人:皮卫兵        报价: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计费下浮 31.80%

第三中标候选人:重庆市工程设计院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商务分:                   总分: 69.78分

项目负责人:李冰松        报价: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计费下浮30.50%

公示期:2017年03月09日至2017年03月14日

公示说明: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⑴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⑵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⑶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⑷相关请求及主张;

⑸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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