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 | 遵义大道(忠南快线)项目(一标段)监理招标 | ||||||||||
招 标 人 | 遵义市红花岗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 | 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2年8月16日09时30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国龙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下浮率 | 20% | ||||||||||
总监 | 彭远杰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黔水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下浮率 | 20% | ||||||||||
总监 | 尹华刚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州建工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下浮率 | 20% | ||||||||||
总监 | 涂捷 | ||||||||||
公示期 | 2012-8-17 | 至 | 2012-8-19 | ||||||||
公示说明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4)相关请求及主张;(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签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