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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会展中心项目(一期)监理中标公示

2017-05-05 查看 1 次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

六盘水市会展中心项目(一期)监理

招 标 人

六盘水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

贵州新阳光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7年05月04日09:30

开标地点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商务部分得分

48.08

技术部分得分

41.30

总分

89.38

工期

至缺陷责任期阶段满

项目总监姓名

高振

监理服务费取费费率(%)

以建安工程费的0.53%

第二中标候选人

四川亿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商务部分得分

49.04

技术部分得分

39.21

总分

88.25

工期

至缺陷责任期阶段满

项目总监姓名

王成旭

监理服务费取费费率(%)

以建安工程费的0.51%

第三中标候选人

北京东方华太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商务部分得分

48.08

技术部分得分

38.29

总分

86.37

工期

至缺陷责任期阶段满

项目总监姓名

代伟才

监理服务费取费费率(%)

以建安工程费的0.5%

公 示 期

2017.05.05

2017.05.08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