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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安县2012年廉租房工程四标段8号楼

2012-07-19 查看 1 次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工程项目

正安县2012年廉租房工程四标段8号楼

招 标 人

正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

贵州鲁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2年7月19日9:30时

开标地点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南京路城上城六楼)

第一中标候选人

遵义市源宏建筑装潢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 1

技术分 2

技术分 3

技术分 4

商务分

74.98

总分

99.98

得票数

项目负责人:任锡科

报价:2954986.87元

类似业绩名称:

第二中标候选人

天柱县三星建筑安装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 1

技术分 2

技术分 3

技术分 4

商务分

74.53

总分

99.53

得票数

项目负责人:叶长明

报价:2952757.45元

类似业绩名称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方程建筑总公司

技术分 1

技术分 2

技术分 3

技术分 4

商务分

74.50

总分

99.50

得票数

项目负责人:吴朝飞

报价:2957540.08元

类似业绩名称:

公 示 期

2012年7月19日

2012年7月21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