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正安县2013年三年会战通村油路建设项目(二期)第15标 | ||
招 标 人 | 正安县交通运输局 | ||
代理机构 | 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4年01月06日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南京路中段“城上城”综合写字楼六楼)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四川大西南工程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任章全 | ||
报 价 | 4781344.00元 | ||
总 分 | 99.999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宏峰集团(福建)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朱德芳 | ||
报 价 | 4781276.00元 | ||
总 分 | 96.999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州国道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彭世凯 | ||
报 价 | 4781255.00元 | ||
总 分 | 96.999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公 示 期 | 2014年01月13日 | 至 | 2014年01月15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
中标公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正安县2013年三年会战通村油路建设项目(二期)第16标 | ||
招 标 人 | 正安县交通运输局 | ||
代理机构 | 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4年01月06日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南京路中段“城上城”综合写字楼六楼)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四川万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蒋林君 | ||
报 价 | 4851323.00元 | ||
总 分 | 99.985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江西省群力建设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李明 | ||
报 价 | 4851007.00元 | ||
总 分 | 99.979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河南华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赵军 | ||
报 价 | 4852738.00元 | ||
总 分 | 96.971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公 示 期 | 2014年01月13日 | 至 | 2014年01月15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
中标公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正安县2013年三年会战通村油路建设项目(二期)第19标 | ||
招 标 人 | 正安县交通运输局 | ||
代理机构 | 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4年01月06日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南京路中段“城上城”综合写字楼六楼)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四川长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周建国 | ||
报 价 | 3082609.35元 | ||
总 分 | 99.904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华蓥市华兴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王勇 | ||
报 价 | 3081136.04元 | ||
总 分 | 96.999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四川荣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苏国钦 | ||
报 价 | 3079628.95元 | ||
总 分 | 96.951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公 示 期 | 2014年01月13日 | 至 | 2014年01月15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
中标公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正安县2013年三年会战通村油路建设项目(二期)第20标 | ||
招 标 人 | 正安县交通运输局 | ||
代理机构 | 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4年01月06日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南京路中段“城上城”综合写字楼六楼)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赤水市交通建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李天明 | ||
报 价 | 4789183.18元 | ||
总 分 | 99.994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南昌市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赵菊兰 | ||
报 价 | 4786363.12元 | ||
总 分 | 96.944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四川省泸县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田德全 | ||
报 价 | 4791547.74元 | ||
总 分 | 96.895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公 示 期 | 2014年01月13日 | 至 | 2014年01月15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
中标公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正安县2013年三年会战通村油路建设项目(二期)第41标 | ||
招 标 人 | 正安县交通运输局 | ||
代理机构 | 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4年01月06日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南京路中段“城上城”综合写字楼六楼)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广西恒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黄盛坤 | ||
报 价 | 4245206.00元 | ||
总 分 | 99.988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民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于洪江 | ||
报 价 | 4246191.00元 | ||
总 分 | 99.977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四川茂晖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李放 | ||
报 价 | 4246255.00元 | ||
总 分 | 99.974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公 示 期 | 2014年01月13日 | 至 | 2014年01月15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
中标公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正安县2013年三年会战通村油路建设项目(二期)第42标 | ||
招 标 人 | 正安县交通运输局 | ||
代理机构 | 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4年01月06日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南京路中段“城上城”综合写字楼六楼)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四川省泸州市第十建筑工程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周春梅 | ||
报 价 | 4060503.00元 | ||
总 分 | 99.993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吉青建设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何学文 | ||
报 价 | 4060226.00元 | ||
总 分 | 96.997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
报 价 | |||
总 分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公 示 期 | 2014年01月13日 | 至 | 2014年01月15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