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及时的招投标信息平台

新建水城至盘县城际铁路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招标中标公示

2016-12-12 查看 1 次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 新建水城至盘县城际铁路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
招标人 六盘水市铁路建设办公室
代理机构 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6年12月10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 74.36
商务分 19.92
总分 94.28
项目负责人 杨名
报价(元) 可行性研究投标报价:17160000元;勘察设计报价:以初步设计批复的勘察设计费为准
第二中标候选人 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分 48.08
商务分 14.10
总分 62.18
项目负责人 李金川
报价(元) 可行性研究投标报价:16160000元;勘察设计报价:以初步设计批复的勘察设计费为准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分 51.14
商务分 8.04
总分 59.18
项目负责人 陈建达
报价(元) 可行性研究投标报价:18200000元;勘察设计报价:以初步设计批复的勘察设计费为准
公示期 2016-12-12 2016-12-14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