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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山区2016年大河城市棚户区改造综合整治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016-12-21 查看 1 次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

钟山区2016年大河城市棚户区改造综合整治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人 六盘水市钟山区大河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贵州环水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6/12/19
开标地点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淇铃交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 17.114
商务分 58.000
总分 75.114
项目负责人 周阳
设计报价费率(%) 1.8
建安工程费报价下浮率(%) 1.5
第二中标候选人 四川锦泰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 6.128
商务分 53.000
总分 59.128
项目负责人 陈颖
设计报价费率(%) 1.8
建安工程费报价下浮率(%) 1.25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七冶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 12.828
商务分 43.000
总分 55.828
项目负责人 张征
设计报价费率(%) 1.8
建安工程费报价下浮率(%) 1.25
公示期 2016/12/21 2016/12/23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