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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安六中塑胶运动场工程

2013-05-31 查看 1 次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工程项目

正安六中塑胶运动场工程

招 标 人

正安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代理机构

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3年05月29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康大体育设备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商务分

总 分

97.265

项目经理或总监

彭杰

报 价

2575931.42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南京新宁海塑胶场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商务分

总 分

89.720

项目经理或总监

林国荣

报 价

2576012.05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国道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商务分

总 分

89.705

项目经理或总监

杨林

报 价

257511.69元

公示期

2013-05-30

2013-006-03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