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 | 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浞水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 |
招标人 | 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浞水镇供水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四 川 成 化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开标时间 | 2013年5月31日上午09:00分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桓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技术分: | |
商务分: 总分:94.02 | |
项目经理:柏兴华 | |
报价:2379994.59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绿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技术分: | |
商务分: 总分:93.93 | |
项目经理:邱江弦 | |
报价:2381499.91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遵义市第二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 |
技术分: | |
商务分: 总分:93.36 | |
项目经理:张晓键 | |
报价:2378959.08 | |
公 示 期 | 2013年5月31日至2013年6月4日 |
公 示 说 明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