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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蒲新区新蒲镇农村敬老院建设项目

2013-05-31 查看 1 次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工程项目

新蒲新区新蒲镇农村敬老院建设项目

招 标 人

遵义市红花岗区新蒲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贵州鲁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3年5月30日9:00时

开标地点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汇川区南京路城上城6楼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宏科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 1

12.3

技术分 2

12.1

技术分 3

11.7

技术分 4

10.4

技术分 5

11

商务分

74.17

总分

95.67

得票数

项目负责人: 陈怀强

报价: 3135681.53元

类似业绩名称: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方程建设总公司

技术分 1

10.4

技术分 2

11.2

技术分 3

11

技术分 4

10.6

技术分 5

10.6

商务分

74.17

总分

94.93

得票数

项目负责人:付平林

报价:3144336.38元

类似业绩名称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庄周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 1

11.7

技术分 2

10.4

技术

分 3

10.4

技术分 4

10.8

技术分 5

9.4

商务分

73.28

总分

93.82

得票数

项目负责人: 汪太明

报价:3148996.68元

类似业绩名称:

公 示 期

2013年5月31日

2013年6月2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