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岭县城镇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关岭县城镇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以安发改环资【2015】16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来水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关岭县城镇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
项目地点:关岭县城、顶云新城、断桥镇、上关镇、八德乡、坡贡镇、永宁镇、沙营乡、岗乌镇、新铺乡、花江镇、普利乡、板贵乡13个城镇中心区及部分镇区周边村寨 ;
项目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计划工期:2个月 ;
招标内容:设备清单、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以及补充文件所示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的法人、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许可(含环卫设备的生产,销售和相关车辆的销售);
3.2.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国内所投标记录中无不良或违法行为记录;
3.3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3.4本次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
4.1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