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高桥棚户区改造工程拆迁安置还房小区室外附属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招标 | ||
招 标 人 | 遵义市汇川区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高桥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项目部 | ||
代理机构 |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3年10月8日上午9:00时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阳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冯双媛 | ||
报 价 | 370000.00元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正业工程技术投资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胡小菊 | ||
报 价 | 360000.00元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阳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刘建德 | ||
报价 | 387900.00元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公 示 期 | 2013年10月 18日 | 至 | 2013年10月22 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