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示
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水城县玉舍森林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水城县玉舍镇城镇供水一期工程(海坪至玉舍森林公园段)施工进行招标, 并于2017年1月5日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周期自发布次日起2日。
特此公示
| 标段(包)名称 | 水城县玉舍镇城镇供水一期工程(海坪至玉舍森林公园段)施工 |
| 招标人 | 水城县玉舍森林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 | 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开标地点 |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候选人名称:贵州黔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总 分:85.27分 投标报价(元):2235895.47 工期(日历天):90项目经理:刘廷海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候选人名称:贵州杉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总 分:75.69分 投标报价(元):2244833.16 工期(日历天):90项目经理:肖明辉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候选人名称:江西省鹏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总 分:75.47分 投标报价(元):2053367.84 工期(日历天):90项目经理:王能 |
| 公示期 | 2017年1月6日至2017年 1月10日 |
| 公示说明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反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