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 | 遵义市公安局汇川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办公用房及地下车库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 |
招 标 人 | 遵义市公安局汇川分局 | |
代理机构 |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2年9月29日09点30分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遵义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95.70 项目经理:岑军 报价:53682694.88元 | ||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建工集团第九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95.55 项目经理:胡世训 报价:53837985.41元 | ||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建工集团第六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88.32 项目经理:杜桂祥 报价:53536012.66元 | ||
公示期 | 2012年9月29日至2012年10月9日 | |
公示说明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