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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安县市坪乡韩家湾土地整治项目

2012-10-11 查看 1 次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工程项目

正安县市坪乡韩家湾土地整治项目

招 标 人

正安县市坪苗族仡佬族乡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贵州鲁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2年10月10日9:30时

开标地点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南京路城上城六楼)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华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 1

技术分 2

技术分 3

技术分 4

技术分 5

商务分

65.9

总分

90.9

得票数

项目负责人:令狐铁路

报价: 4614623.57元

类似业绩名称:

第二中标候选人

仁怀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技术分 1

技术分 2

技术分 3

技术分 4

技术分 5

商务分

63.88

总分

88.88

得票数

项目负责人:黄治建

报价:4623871.31元

类似业绩名称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毕节市宇通建业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 1

技术分 2

技术分 3

技术分 4

技术分 5

商务分

64.89

总分

87.89

得票数

项目负责人:吴学甫

报价:4619247.44 元

类似业绩名称:

公 示 期

2012年10月11日

2012年10月13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