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金沙县城新城区箐河生态公园景观工程(项目名称)监理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沙县城新城区箐河生态公园景观工程(项目名称)监理项目已由金沙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金发改投资【2013】26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金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建安投资约3.1亿元,其他建设费用约3000万元;项目范围北起北环路、南至金蝉山、东起黄山路、西至寿山路、横二线跨河而过,长约3.65公里,宽度为450米,整体呈带状形态,面积约141公顷。
2.2建设地点:金沙县城新城区,
2.3投资总额:约31000万元;
2.4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工程保修阶段
2.5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阶段及工程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1日上午09:00时至2016年9月7日下午17:00时持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在毕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http://zb.bjggzy.cn/ggzy/)内报名并缴纳标书费,并于报名开始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9月26日10时00分,地点为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及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61.159.147.102/)上发布。
7.其他注意事项
7.1标书费、投标保证金请统一交至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户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专户),
帐号:17710121050000418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7.2招标文件费缴纳,接受公司或个人账户转账(不接受现金),且确保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到账并完成系统绑定;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公司基本账户转入,且确保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并完成系统绑定,否则,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咨询电话:0857-8317294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内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并签到手续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过程中,按要求未能在20分钟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
7.4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61.159.147.102/)及业务系统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7.5投标人网上缴费请认真查看“投标单位网上操作手册”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金沙县县政府大院内 地 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
邮 编: 邮 编:551700
联 系 人:赖世模联 系 人:张亮
电 话:0857-7223328电 话:13628514083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