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道真至武隆X336县道K30+500~K48+700段三级公路改造工程T2合同段施工 | |||
招 标 人 | 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 |||
代理机构 |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3年12月16日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四川省泸州市第十建筑工程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宋学梅 | |||
报 价 | 13623874元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恩施州椒石公路凉水井至石门坎路面工程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衡阳市蒸湘建筑工程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左海波 | |||
报 价 | 13624298元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107国道(衡大高速-内环北路)改造建设项目(BT模式)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甘肃第五建设集团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胡继祖 | |||
报价 | 13615196元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甘肃省漳县2011年农村公路建制村通畅基础工 | |||
公 示 期 | 2013年12月17日 | 至 | 2013年12月20日 |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