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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示变更]天柱县2017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县工程Ⅰ标段

2017-04-13 查看 1 次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复审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天柱县2017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县工程Ⅰ标段

招 标 人

天柱县水利工程管理中心

代理机构

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复审时间

2017年4月12日14时30分

复审地点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变更说明

原中标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不能兼岗,现对原中标候选人进行变更,变更中标候选人结果及排名如下:

变更公式内容

第一中标

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遵义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总公司

技术分: 21.69

商务分: 75.99

总分: 97.68

报价: 5838400.00元

中标项目经理:

赵兴彬

中标工期:

180日历天

第二中标

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贵州九川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分:21.36

商务分: 47.00

总分:68.36

报价: 5838509.58元

公 示 期

2017年4月13日 至2017年4月15日

第一中标

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水电工程公司

技术分: 21.71

商务分: 78.00

总分: 99.71

报价: 5836201.95元

中标项目经理:

卢汉林

中标工期:

180日历天

第二中标

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遵义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总公司

技术分: 21.69

商务分: 75.99

总分: 97.68

报价: 5838400.00

第三中标

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贵州九川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分: 21.36

商务分: 47.00

总分: 68.36

报价: 5838509.58元

公示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复审结果的投诉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3、监督单位:天柱县发展和改革局 投诉电话:0855-7522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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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还保证金决定.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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