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金沙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医技楼建设项目已由金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金发改项目【2016】2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金沙县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配套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2.1建设地点:金沙县西洛街道阳灯社区;
2.2建设规模: 约30602.93平方米;
2.3项目总投资:8253.38万元;
2.4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 ;
2.5招标范围:金沙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医技楼建设项目(含土建和安装)的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质量、进度、造价控制,合同、信息管理以及安全监理等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9日上午9时至2016年9月18日下午17时,持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http://zb.bjggzy.cn/ggzy/)内报名并缴纳招标文件费,并于报名开始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信息费/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9 月30 日9 时30分,地点为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贵州省招标投标网及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其他注意事项
7.1标书费、投标保证金请统一交至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户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专户),
帐号:17710121050000418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7.2招标文件费的缴纳,接受公司或个人账户转账(不接受现金),且确保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到账并完成系统绑定;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公司基本账户转入,且确保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并完成系统绑定,否则,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咨询电话:0857-8317252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内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并签到手续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过程中,按要求未能在20分钟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
7.4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61.159.147.102/)及业务系统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7.5投标人网上缴费请认真查看“投标单位网上操作手册”。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沙县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金沙县鼓场街道紫金街人民巷 地 址:贵阳市延安中路兴中元大厦12楼C座
邮 编: 邮 编:
联系人:蒋云辉 联 系 人:葛艳梅
电 话:13985886894 电 话:15985146903
传 真:0851-7221400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1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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