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赤水市通村油路欢喜滩至长滩(一标段)施工招标 | ||
招 标 人 | 赤水市交通运输局 | ||
代理机构 | 贵州诚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3年12月13日14:00分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四川长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杨静 | ||
报 价 | 2528601.00元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国道201线邻水北段(K1623-K1689)、S210线宝兴县城至芦山界改建工程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四川省泸州市第十建筑工程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宋学梅 | ||
报 价 | 2615737.02元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恩施州椒石公路凉水井至石门坎路面工程、大坪子至韭菜镇平石林油路工程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四川茂晖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何涛 | ||
报价 | 2614765.49元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顺庆区灯台乡场镇通村油路工程建设项目、楠木镇楠溪街道改建工程施工 | ||
公 示 期 | 2013-12-19 | 至 | 2013-12-23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