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公资示(2014)建字第0420号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开阳县永温联合灌区管理所的 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开阳县谷撒河茶山沟河段治理工程施工工程(入场登记号:SLGSG52010X2014010201)已于2014年 4月10日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九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人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中标价(万元): 677.773795
中标工期:180(天)
项目负责人:陈远
项目负责人资质: 工程师
注册(职称)证号:黔251111211501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汇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人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中标价(万元): 678.799914
中标工期:180(天)
项目负责人:刘兴桥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建造师 水利水电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证
注册(职称)证号:黔259091005938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铜仁三江水电建筑施工有限公司
中标人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中标价(万元): 678.7272
中标工期:180(天)
项目负责人:谢振峰
项目负责人资质: 工程师
注册(职称)证号:黔256111210772
中标结果公示至2014年 4月6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其他登记部门贵阳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地址:-- 电话:--))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 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相关链接:中标候选人详细信息
2014年04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