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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城县2016年野钟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综合整治项目中标公示

2017-02-07 查看 1 次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

水城县2016年野钟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综合整治项目

招 标 人

水城县城市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

云南国内招标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7年1月23日10:30时

开标地点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恒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

13.50

商务分

12.90

投标报价

8.00

总 分

34.40

项目经理

姜华

投标总价下浮(%)

设计取费率1.5%,施工报价下浮1.5%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中建伟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

16.64

商务分

9.04

投标报价

5.00

总 分

30.68

项目经理

陆世文

投标总价下浮(%)

设计取费率1.48%,施工报价下浮0%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宏科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

16.93

商务分

7.50

投标报价

5.00

总 分

29.43

项目经理

蔡小红

投标总价下浮(%)

设计取费率1.48%,施工报价下浮0%

公 示 期

2017/2/7

2017年2月9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