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仁怀市南部新城翰林小区一期、幸福花园一期、盘龙水乡一期、和谐广场一期、鲁班故里安置区和湿地公园桥梁建设监理 | ||
招 标 人 | 仁怀市南部新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 | 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5.05.06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南京路中段“城上城”综合写字楼六楼)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王尧燕 | ||
报 价 | 在标准收费计算后上限值的基本上优惠下浮40% | ||
总 分 | 98分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四川省兴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刘潞 | ||
报 价 | 在标准收费计算后上限值的基本上优惠下浮40% | ||
总 分 | 85分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州建工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陈策民 | ||
报 价 | 在标准收费计算后上限值的基本上优惠下浮40% | ||
总 分 | 82分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公 示 期 | 2015.05.08 | 至 | 2015.05.12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