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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龙经济开发区华电冷却塔及重要节点灯光雕塑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6-09-26 查看 18 次 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公告

大龙经济开发区华电冷却塔及重要节点灯光雕塑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合同编号:HBHT黔招【2016】-TR4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龙经济开发区华电冷却塔及重要节点灯光雕塑建设工程已由 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发展局 大开经投[2016]70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贵州大龙汇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大龙经济开发区大龙镇辖区内

2.2建设内容:该项目主要包含华电冷却塔景观照明工程、大龙高速公路匝道出入口至崇滩桥段重要节点灯光雕塑建设及塑造城市夜景观灯环境的相关景观照明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

2.3项目总投资:1785万元

2.4计划工期:6个月(180天)

2.5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9 26 日至 2016 9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下午14:30 时至16:30时,在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由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企业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报名。(以上材料同时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复印件贰份)。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6 9 26 日至 2016 9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在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授权书、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0 元,售后不退。

7.招标文件的递交

7.1 招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 10 21 14 00 分,地点为 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贵州省招标投标网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州大龙汇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乘源

地 址:大龙经开区

电 话:0856-3323898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鸿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陈莉莉

地 址:贵州省铜仁市金滩半岛豪苑A栋15层

电 话: 15599466665

大龙经济开发区华电冷却塔及重要节点灯光雕塑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