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C建施招(2014)第204号
资格预审公告
风华镇2014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风华镇2014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 已由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绥发改投资[2014]4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绥阳县风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风华镇光明村;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6030平方米,投资约1180万元;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招标范围:以施工图界定范围为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1个,近三年项目经理完成类似业绩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建(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和上述第2条规定的标段中的/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投标企业超过7家,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若投标企业未超过7家则进行资格后审。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4年4月1日至2014年4月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在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京路城上城5楼)持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投标企业IC卡(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报名。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年4月7日至2014年4月11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在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遵义市汇川区广州路天安银苑A栋3-3-3)持授权委托书、报名手续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6.3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招标人在收到授权委托书、报名手续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16日14时30分,地点为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京路城上城6楼)。(具体时间见资格预审文件)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贵州省招标投标网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绥阳县风华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地址:遵义市广州路天安银苑A栋3-3-3
邮编:563000邮编:563000
联系人:曹成洪 联系人:刘玉梅
电话:0852-6170268电话:0852-8640033
传真:传真:0852-8640033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gzhdzy@163.com
入黔备案号:
资质证书有效期:2018年10月18日
201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