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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水城河综合治理二期工程文化创意景观栏杆试验段施工招标中标公示

2017-05-27 查看 1 次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项目名称

六盘水市水城河综合治理二期工程文化创意景观栏杆试验段施工招标

招标人

六盘水市水利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

贵州中大恒义工程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7年5月27日上午09时 30分

开标地点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富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石雕栏杆工艺得分(A)

16.30

项目管理机构得分(B)

5.00

投标报价得分(C)

64.97

其他因素得分(D)

10.00

扣分因素(E)

0.00

详细评审得分合计

96.27

投标报价

1043.536644万元

项目经理姓名

王官胜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方程建筑总公司

石雕栏杆工艺得分(A)

13.10

项目管理机构得分(B)

5.00

投标报价得分(C)

64.95

其他因素得分(D)

0.00

扣分因素(E)

0.00

详细评审得分合计

83.05

投标报价

1048.8076万元

项目经理姓名

邓风骄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御龙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石雕栏杆工艺得分(A)

12.70

项目管理机构得分(B)

5.00

投标报价得分(C)

64.99

其他因素得分(D)

0.00

扣分因素(E)

0.00

详细评审得分合计

82.69

投标报价

1046.6988万元

项目经理姓名

黎晶

公示期

2017年5月27日 至 2017年6月1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