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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红桥新区石桥棚户区改造项目B59#建设项目监理(二次招标)中标公示

2017-05-27 查看 1 次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项目名称

六盘水红桥新区石桥棚户区改造项目B59#建设项目监理(二次招标)

招标人

贵州新红桥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贵州普诚正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7年5月26日上午10时30分

开标地点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建工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商务部分得分(A)

30.00

技术部分得分(B)

30.77

监理服务费报价得分(C)

18.25

细微偏差扣分(D)

0.00

详细评审得分合计

79.02

监理服务费报价

0.859 %

项目负责人

陈策民

第二中标候选人

浙江天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商务部分得分(A)

30.00

技术部分得分(B)

29.35

监理服务费报价得分(C)

19.35

细微偏差扣分(D)

0.00

详细评审得分合计

78.70

监理服务费报价

0.868 %

项目负责人

蔡毅敏

第三中标候选人

重庆财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商务部分得分(A)

24.00

技术部分得分(B)

36.18

监理服务费报价得分(C)

18.48

细微偏差扣分(D)

0.00

详细评审得分合计

78.66

监理服务费报价

0.86 %

项目负责人

赵晓彬

公示期

2017年5月27日 至 2017年6月2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