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江区瓦屋乡瓦屋河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碧江区瓦屋乡瓦屋河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已由铜仁市人民政府以铜府函【2016】16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铜仁市碧江区瓦屋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贵州同辉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碧江区瓦屋乡瓦屋河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2.2、项目地点:铜仁市碧江区瓦屋乡;
2.3、勘察设计周期: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包含初步设计阶段的勘测(包括测绘、勘察)和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预算、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满足招标人要求的与本项目有关联的其它服务工作;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勘察设计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入黔省外企业须是贵州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交易监督网发布的《贵州省水利水电企业初始档案记录公告》中登记的企业。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及合同文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2日至2016年12月8日(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在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铜仁市花果山桥头铜仁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应为企业投标交易员(附水利交易员证原件)或本企业主要负责人(入黔省外企业或为《公告》中的分支机构负责人或在黔负责人)(附任职文件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及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获取文件时须提供上述资料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复印件资料两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9日10时00分,地点: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铜仁市花果山桥头铜仁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面交贵州同辉招标有限公司。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贵州省招标投标网、贵州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交易监督网、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碧江区瓦屋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同辉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铜仁市 地 址:贵阳市瑞金南路东方大厦19楼3号
联系人:杨晓华 联系人:李洪芳
电 话: 0856-5630009 电 话: 0851-85584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