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道真自治县2015年公租房建设项目施工 | ||
招 标 人 | 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代理机构 | 贵州鲁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5年09月16日9:00时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华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石国建 | ||
报 价 | 45848917.50元 | ||
总 分 | 92.68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桐梓县东二区一栋商住楼工程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黔西南州协力建设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李永美 | ||
报 价 | 45988772.70元 | ||
总 分 | 81.46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黔西南州云祥华荣商住楼工程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遵义富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黄英 | ||
报 价 | 45848196.90元 | ||
总 分 | 78.43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贵州酒金教育城中等职业教师公租房建设项目 | ||
公 示 期 | 2015年09月17日 | 至 | 2015年09月21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