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道真县2015年度忠信镇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施工招标 | ||
招 标 人 | 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忠信镇人民政府 | ||
代理机构 | 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5年9月17日上午9:00分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万盛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 | 肖代晟 | ||
报 价 | 2556658.53元 | ||
总分 | 92.90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清镇市“天水公寓”二期工程 兴义·国际商贸城项目一期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大地建设集团第九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经理 | 唐书静 | ||
报 价 | 2554622.01元 | ||
总分 | 91.63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道真自治县洛龙秀水居商住楼 道真自治县2013年廉租住房和公租住房建设项目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遵义富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 | 陈涛 | ||
报 价 | 2553016.03元 | ||
总分 | 89.90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湄潭金华世家项目5号楼、8号楼、中庭(二标段) | ||
公 示 期 | 2015年9月18日 | 至 | 2015年9月22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 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 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