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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大道延长线建设项目工程设计勘察施工(EPC)总承包(一标段)

2017-08-16 查看 1 次 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 公 示

工程项目:莲花大道延长线建设项目工程设计勘察施工(EPC)总承包(一标段)

招 标 人:铜仁市万山区开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2017 年7月 24 日 上午09:30分

开标地点: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国第四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贵州建工岩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邓海兴

投标报价:施工:15131万元(含征地拆迁费8455万元)

勘察、设计:下浮20%

总 得 分:77.2分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王帝印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恒欣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鼎盛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蔡锋

投标报价:施工:15131万元(含征地拆迁费8455万元)

勘察、设计:下浮20%

总 得 分:70.2分

第三中标候选人: 浙江万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都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中国兵器工业北方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方建生

投标报价:施工:15131万元(含征地拆迁费8455万元)

勘察、设计:下浮20%

总 得 分:67.4分

根据《工程建筑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招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人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部门:铜仁市万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与造价管理科

投诉电话:0856-3465232

公示期:2017年7月25日-2017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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